躲避球,又稱為鬥球,是一種由兩隊參與的球類運動。
場地分成內外場,內場為20公尺長,10公尺寬之長方形,兩長邊中點畫一條為中線,用以區隔兩隊球員。
每隊外場位於對方內場後半段外圍寬度3公尺之「凹」形區域內,內場有一面,外場有三面,可自由分配在外場各面的人數。比賽時每隊出場12名隊員,分居於內、外場,其中外場人數至少一人以上。
場地分成內外場,內場為20公尺長,10公尺寬之長方形,兩長邊中點畫一條為中線,用以區隔兩隊球員。
每隊外場位於對方內場後半段外圍寬度3公尺之「凹」形區域內,內場有一面,外場有三面,可自由分配在外場各面的人數。比賽時每隊出場12名隊員,分居於內、外場,其中外場人數至少一人以上。
比賽的目的是擲球攻擊對方內場球員,若擊中身體而未被該名球員或其內場隊友用手接住
該名球員即告出局而需移至外場。
若該次出局係由攻方外場球員擲球達成,則該名外場球員可選擇是否進入內場。
每局比賽時間結束時,以內場人數多者為勝,外場人員攻擊得分後,也可以回到內場中。
若比賽時間尚未結束,而其中一方內場球員已經全部出局,則該局判對方勝。
最終獲得較多勝局者,贏得該場比賽,通常採三戰兩勝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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